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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者:小編 時間:2024-03-28
您好,我司擬在一個已有規劃環評的園區里邊設立一個小產業園(簡稱本項目),即是園中園,我司負責建設好廠房及相關配套設施,再引進一些企業入駐生產,統一布局管理。本項目的范圍是在大園區批復范圍內的,為了促進大園區內企業的標準化管理和運營,有效地降低大園區內項目“散、亂、污”建設運行帶來的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,同時也為了我司招商引資,我司擬做小產業園的規劃環評報送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查,請問我司小產業園項目報規劃環評是否可行?是否有政策法規支持?
您好!根據生態環境部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》(環環評〔2020〕65號)等規定,政府批準設立的產業園區在編制(修編)開發建設規劃時應當依法開展規劃環評,編制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,由批準該產業園區設立、同意擴區或者區位調整的人民政府所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召集審查;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是開展園區規劃環評工作的責任主體。建議結合大園區相關規劃情況,進一步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咨詢確定環評管理要求。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!